关于执行办公用品采购、报销暂行办法的通知
关于执行办公用品采购、报销暂行办法的通知
数学院各单位、各部门:
为规范和加强办公用品采购、报销管理,特制定如下办法:
1. 办公用品购买应本着经济、实用的原则,严禁购买豪华贵重的办公用品。采购时应与私人购买的物品分开结算,单独报销。
2. 办公用品购买应首选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(中央政府采购网:www.zycg.gov.cn)指定的供应商。
3. 需要报销的办公用品,应凭正规发票和电子条形码扫描后打印的明细清单报销,如明细清单原件收回应出具加盖公章的复印件。若在网上采购的办公用品,报销时若发票上未注明明细的,应随发票附明细清单。
4. 自本文下发之日起,手写办公用品明细,将不予报销。
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
2014年10月10日